【导语】安徽:2016庐江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在庐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人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调动(聘用)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被确定为选调人选。被选调人选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被选调人选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与选调单位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首聘期限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涉及岗位聘任的,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单位缺额岗位内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重新办理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缺额岗位。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农委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2116(县农委)
监督电话:0551-87316236(县监察局)
原标题:庐江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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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2016年公开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