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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湘潭市市直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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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湘潭市市直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32人公告

【导语】2021湖南湘潭市市直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3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简称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3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湖南省(包括中央在湘直属机构)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具有遴选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9时至3月31日17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可以直接到报考的遴选单位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

3.本次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电子相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021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审核盖章,本人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网络报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遴选单位指定邮箱,并主动与遴选单位联系确认)。

4.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单位咨询。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各遴选单位对报考者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告知报考者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笔试前到遴选单位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湘潭市,考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依据工作需要,可增加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于笔试当天下午进行,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可于4月14日起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

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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