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6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测试综合知识、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8:30-11:30,笔试考点设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笔试成绩不低于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前,市环保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如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选调人员先考察后体检。考察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结束后,由市环保局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环保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结束后3日内,市环保局向市人社局申办拟录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选调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84359865)及宿迁市环保局纪检组(84338630)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原标题: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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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环保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