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选聘法律顾问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了全面加强依法治师市工作,推进第七师胡杨河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根据《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师胡杨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法律顾问为师市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选聘执业律师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
4.执业律师应经过师市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审查推荐,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涉诉案件;
5.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在业内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6.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7.曾经担任师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优先;
8.对急需的具有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学习工作经历或者熟悉行政法规和党内法规工作,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聘用。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
3.遵纪守法,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律所住所地在胡杨河市或奎屯市。
二、主要工作范围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为师市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谐、意识形态领域、民主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根据要求发出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或通过公开媒体发表律师声明,申张甲方的合法权益;
8.参与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列席师市重要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9.承担师市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七师胡杨河市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二)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获得合理报酬,具体待遇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四、报送资料有关要求
参加选聘的律师需提供以下资料:
1.《第七师胡杨河市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3.学术成就、工作成就说明等,例如证明其具有办理行政法律事务经验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4.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的需提供单位推荐函;
5.律师事务所简介、加盖公章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1份。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书面报送至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办公室(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或者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
(二)评审
师市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予以确定。
(三)公示
通过师市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报本级法制机构备存。
联系人:党委办公室 6687382
联系人:司法局 326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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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办公室 第七师胡杨河司法局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qs.gov.cn/nqs/pmain/3/20210310/192410940972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