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湖南张家界市直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4人公告(第一批)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市直机关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张组发〔2016〕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2—3月组织开展第一批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4名。具体见《张家界市2021年第一批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具体每个职位的报名范围详见附件1表中的“面向范围”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公务员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岗任职满1年。
4.担任正科级(七级职员)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体要求见附件1。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时,考录公告及职位要求有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期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相关工作、任职经历及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