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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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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导语】广东:2016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5名,包括检察官助理4名和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3、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4、检察官助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如为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需为法学专业); 财务工作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5、检察官助理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曾获省级优秀公诉人、省级办案能手、省级调研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称号或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1篇文章的公务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司法考试等证件以及省级荣誉称号证书、发表文章刊物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邮编:528500)。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根据选调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选调对象,进入下阶段考评。

  五、考评、考察:

  1、笔试;

  2、面试;

  3、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4、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择优选用;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拟转任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57-88285328廖先生;0757-88285007黎小姐。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暂未公布)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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