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力量,有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湖州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湖州市本级及吴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数量
湖州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大学及以上学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内科学、护理学、护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21年2月1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相关中级职称;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一线防疫工作实践经验者、获得市级防疫奖励者优先考虑。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或其他不宜调动的。
五、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湖州市红丰路136号1号楼306办公室)。报名日期为2021年2月4日至2月10日,具体时间为每天的08∶30-11∶30和13∶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选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湖州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可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公布。
2.组织考试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放弃选调资格的,经征求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选调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核准。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发布,选调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02505。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选调程序的,视为放弃。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倪老师0572-2702505;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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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湖州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aihu.huzhou.gov.cn/art/2021/2/3/art_1229210982_58899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