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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陕西蓝田县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2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陕西遴选招考公告和陕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三转”,按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蓝田县委《关于加强镇(街)纪(工)委建设的决定通知》(蓝办字〔2018〕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纪检监察系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全国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人数:本次为蓝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及19个镇(街)纪(工)委共选调公务员2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蓝田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本县内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需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
6、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任一级科员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8、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三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
9、符合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考试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由蓝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蓝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蓝田县县门街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