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湖南常宁市人民法院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规定和本院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我院共计划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5名,其中审判岗位法官助理3名,执行岗位法官助理2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常宁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选调,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5.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8.选调后,即发现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常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512室)。
3.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202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和照片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无法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最低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院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由常宁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时间150分钟。
(2)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在常宁市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人选的比例为2∶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对象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②体检由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③考察由常宁市人民法院会同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④若体检或考察中出现放弃、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常宁市人民法院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选调的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4-7689511(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0734-7667001
点击下载>>>
202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202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常宁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原标题:常宁市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changning.gov.cn/zwgk/szfxxgkml/tzgg/20210114/i22766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