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四川汉源县关于开展“干部人才回引工作”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汉源县干部人才回引报名表》(附件3),将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在职在编的证明(附件4)、招录(招聘)文件、身份登记表、职务(职级)、职称、调动任职文件或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公务员发送至654316407@qq.com,事业人员发送至504631575@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审查工作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申请者有不符合回引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回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材料对回引申请人的身份、年龄、学历学位、职务(职级)、职称、工作经历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在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原件保管部门审验盖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确定岗位
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确定为拟回引对象。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拟回引对象双向沟通,综合考虑拟回引对象的工作经历、学历及专业等条件确定拟回引对象具体工作岗位。涉及同一职位确定的拟回引对象超出回引名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双向沟通,可调剂到有名额的回引职位,不愿意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回引工作对于认定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对拟回引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回引岗位工作匹配度进行全面考核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对回引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二历一身份”。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干部人才回引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回引资格。回引对象考察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回引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回引到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申请回引到事业人员职位的,须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申请回引事业人员职位的,根据回引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核定事业岗位工资待遇。回引管理岗位的,执行管理岗位工资待遇;回引专业技术岗位的,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
(三)回引干部人才在汉源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满后方能申请调离。
(四)此次回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4220044。
(五)本公告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4222816(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0835-4223057(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汉源县关于开展“干部人才回引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