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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定向选聘工作人员17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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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定向选聘工作人员17人实施方案

【导语】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定向选聘工作人员17人实施方案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定向选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改革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除外)。

(二)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岗期间受过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人员;

2.参与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二、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的岗位、人数和选聘条件见选聘计划表。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由单位主管部门将报名表等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上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311室)。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经过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学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工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认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验证审核,具体验证所需证书种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证合格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进入考察程序。

(三)考察

选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察报告。

四、相关要求

在事业单位定向选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选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主管部门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宁河区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名咨询电话:69116297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原标题:2020年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定向选聘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zw.tjnh.gov.cn:8000/xxgk/www/info/show/5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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