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四川新龙县人民法院考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新龙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到新龙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按需考调、严格条件、好中选优原则。
二、考调岗位、名额和拟任职务
司法行政人员职位1名,拟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司法辅助人员职位3名,拟任一级法官助理/书记员及以下。
三、考调范围
全州机关单位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司法行政人员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投身新龙建设,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按照国家、省、州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须达到规定服务期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8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5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司法辅助人员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投身新龙建设,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按照国家、省、州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须达到规定服务期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8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考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新招录试用期内人员;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 1月5日(9:00—12:00;14:30-17:30)。报考者到新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新龙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相片2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4)报考司法辅助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新龙县人民法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面试不设面试比例,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职位无人报考,则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如司法辅助人员职位报考人员出现差额情况,报考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新龙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
重点考察报考者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体检由中共新龙县委组织、新龙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拟调人员
由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新龙县人民法院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对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不良举报,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公示期间出现不良举报,则不予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解释。本公告由新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后果。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监督。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规定进行,全程接受中共新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龙县监察委员会监督。
(四)服务年限。在新龙县人民法院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五)递补。在考察、体检和公示任一环节出现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836-8121962。
监督电话:0836-812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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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 新龙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8日
原标题:新龙县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1228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