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河北邢台市南和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促进乡镇、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干部有序流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公开选调28名工作人员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选调原则选调工作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事业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选调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计划和职位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区直机关选调公务员19名,选调事业人员9名,共计28名。
(二)选调职位
详见《邢台市南和区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如证件上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编、在职(岗)的我区乡镇一般公务员和事业一般干部(不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区直单位参加过“三个一百”工程下乡锻炼的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乡镇人员需在基层工作满5年;
3、服从组织分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或信访反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联系电话:4563383
2、报名地点
南和区委组织部117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邢台市南和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