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海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1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8日16∶00。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5813556,遴选相关政策咨询电话:65200852,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期间系统将显示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情况。
2、上传照片等图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推荐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遴选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12月28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2月28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21年1月13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 资格审查。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职位的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的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由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表中的考察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遴选职位规定差额考察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且在考察人选范围内的,一并进入考察。
(二)体检
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须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地级市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
附件:
1.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8日
原标题: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anhaixf.gov.cn/html/detail/new_show_19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