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工作人员5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58名工作人员,制定如下方案。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
(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工作地点为哈尔滨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4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1)。
2.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4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2)。
3.检察官助理职位(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3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3)。
4.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4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4)。
(二)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萝北县)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2,岗位代码为01)。
2.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2,岗位代码为02)。
3.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2,岗位代码为03)。
(三)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富锦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3,岗位代码为01)。
(四)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友谊县)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4,岗位代码为01)。
2.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4名(单位代码为04,岗位代码为02)。
3.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4,岗位代码为03)。
(五)九三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嫩江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5,岗位代码为01)。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5,岗位代码为02)。
(六)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工作地点为哈尔滨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员额检察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1)。
2.检察官助理职位(监狱交叉巡回检察)3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2)。
3.综合检察业务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3)。
4.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4)。
(七)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尚志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7,岗位代码为01)。
(八)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虎林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08,岗位代码为01)。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8,岗位代码为02)。
(九)鹤北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萝北县)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09,岗位代码为01)。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9,岗位代码为02)。
(十)双桦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双鸭山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0,岗位代码为01)。
2.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10,岗位代码为02)。
3.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10,岗位代码为03)。
(十一)沿江人民检察院(工作地点为方正县)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1,岗位代码为01)。
2.检察官助理职位(民事行政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1,岗位代码为02)。
3.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11,岗位代码为03)。
(十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工作地点为哈尔滨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法律政策理论研究)1名(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3名(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2)。
(十三)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地点为牡丹江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
(十四)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地点为佳木斯市)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位和名额如下: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4,岗位代码为01)。
2.检察官助理职位(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4,岗位代码为02)。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市(地)级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为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一级检察官、一级法官、一级检察官助理、一级法官助理、一级书记员、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工作经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1月30日(含当日)。
(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公开遴选职位表。关于各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