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陕西安康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5名。其中: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5名、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遴选公务员的范围:
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省在安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遴选。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
我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也可参加遴选,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省在安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3.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应有2年以上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县镇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的,可参加公务员职位遴选。
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以及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的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6日。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岗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以及具体职位(岗位)、资格条件,可通过安康先锋网(http://xfw.ankang.gov.cn/)、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查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2
遴选各环节有关信息,将在发布公告网站通知或公示,请留意。
(二)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大厦一楼)。
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负责。
3.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岗位),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镇、街办)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经县区组织、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多报无效,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县区组织、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根据需要提供);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县区组织、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招录(招聘)文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需要提供)。
(7)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本公告要求和报考职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各遴选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市委组织部通知取消职位(岗位)报考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并修改《报名表》。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与职位(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市委组织部印制、发放。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