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6兴城市遴选政府办事业人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2:1的面试比例,按照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数严格按照2:1的比例确定,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够遴选职位2:1的比例,遴选人数按比例减少。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档案(需密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档案有问题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员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总成绩相同的,参考以下条件:(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学历学位高者优先;(3)中共党员优先。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429-5812208
原标题:2016年公开遴选政府办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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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人事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