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6兴城市遴选政府办事业人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公开遴选市政府办公室事业工作人员4人。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报考人员为兴城市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 必须为男性,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如教育系统2013年、2014年、2015年招聘教师规定岗位服务年限为5年。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
2、报名地点:兴城市人民政府二楼西侧会议室。
3、携带材料
(1)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公开遴选政府办事业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