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陕西渭南市临渭区纪委监委选调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纪委监委关于选调纪检监察干部的有关要求,临渭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临渭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由区纪委监委进行分配。
二、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注重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质原则。
三、报考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品行端正,群众基础好;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法律、审计、财会、中文、计算机类专业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近3年(2016年-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选调的主要情形
1.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渭三贤清风网、临渭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8日。
3.报名地点:临渭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临渭区委611室)。
4.报名步骤:
(1)自行下载《临渭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盖章。
(2)报名时携带:1.《报名表》(一式2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由区纪委监委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后,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选调。
(七)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经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人数,实行等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等额考察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报考人数少于选调人数,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成绩排名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结束后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考察结果。根据选调人员综合得分、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可向区纪委监委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临渭三贤清风网、临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在区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够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选调资格并做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所有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913—2932209
点击下载>>>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委
2020年12月2日
原标题:渭南市临渭区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wei.gov.cn/xwzx/gqgg/1332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