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人民警察选调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1.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由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工作证明。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2.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入围体检、考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望城区公安局负责。
3.考察由望城区公安局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望城区公安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业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考察结束后,将名单在望城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选调对象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选调对象在原单位已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均按科员级安排工作。本次选调设定五年服务期(即五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调出望城区)。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望城区公安局、望城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731-88175001(望城区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原标题: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2016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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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