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11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面向市外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现面向市外选调15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务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拟选调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选调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四)尚未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的,按套转前的职务报名;完成套转的,按套转后职级报名;
(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相关资格条件均截止于2020年11月17日;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27日下午18: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各用人单位邮箱地址见附件5,请报名者按照以下格式标注报名邮件名称:岗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重复报考,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4)、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初审通过的,由用人单位在11月30日18:00前通知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考核
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的形式。
1.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依据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岗位选调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
2.笔试。采取策论文写作的形式。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5日下午2:30。
3.合成考试总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成绩均设定合格线为6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笔试不合者不予选调)。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4.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职位拟考察人员
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用人单位可选择人员递补(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上报审核后重新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阶段人选;用人单位也可选择不递补。
(六)考察人选
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开展选调考察工作。通过实地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对象需提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单位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6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八)公布选调结果
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市外公务员参加考试的,按照广东省内深圳市外考生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调入我区后,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市外户籍人员须办理户口调入手续。
(三)选调进入深圳市龙华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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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7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11月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275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