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6通州湾示范区选调副科职干部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综合测试与资格复审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
2、笔试与资格复审。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当天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4:2的比例折算得分,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5:1(最低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成绩4︰2︰4的比例,从到低分,每个职位选出2名人选进入考察。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组织考察
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经通州湾示范区集体研究,按人数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体检结果,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任用和管理
公示结束后,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任职谈话结束后,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通州湾纪工委全程监督。
(二)咨询电话:81680053、81680054,监督举报电话:81680046。
原标题:2016年通州湾示范区公开选调副科职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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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州湾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通州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