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辽宁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总成绩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选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体检中心进行。
选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与选调
1.公示。拟选调人员信息统一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由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公示无疑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选调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报名到拟选调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选调期间,选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选调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47116009
联系人:刘欧、 史姝囡
纪律监督电话:47116012 联系人:许莎莎
附件1:《2020年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49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