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徽:2016淮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9月2日在淮南先锋网(www. hnxfw.gov.cn/)、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 及各遴选单位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岗位)公告附件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整个遴选工作中,将及时在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淮南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布有关遴选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 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或《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
公务员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9月11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报考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请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名人员须于 9月11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所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
3.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提供任免机关审核盖章后报名表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6日9:00至9月12日12:00。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12:00前随时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2日 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提交至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遴选单位应在9月12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3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核销或核减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被核销遴选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4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岗位)。遴选单位应于9月14日17:00 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5日从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田家庵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6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岗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岗位)加试业务水平测试。加试的职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加试业务水平测试在面试之后进行,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