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6四川省财政厅考调3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9月11日9:00-12:00,成都市,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者笔试成绩排名,按考调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名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报考公务员岗位和参公人员岗位的,须提供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复印件;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聘用合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须提供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6)有调动经历的,需提供历次调动审批材料复印件;有任免经历的,需提供历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并提供通过档案专项审核的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7)选调生还须提供“选调生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4.考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低于面试比例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复审人员。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并发放面试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考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五)试用
1.经体检合格的,安排到岗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考察
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实地考察。
(七)调入
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公开考调除笔试环节外,其余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四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723632(传真) 86723682
原标题:四川省财政厅2016年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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