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分值权重为4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调名额2: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自行安排。体检合格者,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组织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考察资格。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试用。拟选调人选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有关处室试用6个月。
(六)试用期满考核与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将进行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对民主测评优良率低于50%、试用处室认为不适应工作需要等情况的,不予选调。如出现不予选调情况,按考察对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1-87012911
监督电话:0451-82661498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