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安徽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宿州市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文字和协调能力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等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7日,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宿州市医疗保障局(银河一路561号市民政局大楼406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四)考试
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市医疗保障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调入。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医疗保障局解释说明。咨询电话:0557-30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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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hsz.gov.cn/zwzx/gsgg/189686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