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6江门市民政局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报考者持《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江门市民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将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掌握并运用计划组织、调查研究、人际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公文写作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知识的能力。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门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在合格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以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体检工作由江门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门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转任
江门市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并在江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江门市民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由江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503115,3503125;监督电话:3503138。
原标题:江门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基层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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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