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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选调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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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选调6人公告

【导语】湖南:2016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写作(计算机管理职位为计算机操作考试)和政法、综治、维稳处突、执法监督等业务知识两部分组成,均实行百分制,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依据确定。

  考试由同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

  文字综合岗位和计算机管理岗位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综治维稳处突及执法监督岗位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5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共10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修正)》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10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文字综合能力、法律业务能力、执法办案情况和工作实绩以及在省市刊物发表文章、调研文章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建议。

  (六)试用

  考察合格的10名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6名正式选调对象。

  (七)公示与调动

  试用期满确定6名正式选调对象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视为公示期满合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合格后,办理转任等相关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试用、公示等环节出现的职位(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可以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事先内定人选,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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