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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选调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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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选调6人公告

【导语】湖南:2016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人员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充实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综治维稳处突及执法监督岗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执法监督岗位2名为行政编制,综治维稳处突岗位2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适应于男性;

  3、计算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的副科级以下人员(含副科级)。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公务员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二周年以上。

  6、综治维稳处突及执法监督岗位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政法部门从事业务工作二周年以上。

  7、计算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计算机专业(含通讯工程、网络、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网络维护与管理,且从事计算机业务工作二周年以上。

  8、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9、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8:30至2016年8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警官培训中心)、市司法局(含桂阳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政法委(含县市区政法部门和其他党政机关)分别推荐符合选调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报名,并由政工部门统一将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也可以个人直接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字证明和盖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需报送一份电子文档(含照片),直接用U盘拷贝或发送到czzfw@126.com邮箱。《报名登记表》可以在郴州政法政工QQ群(376425363)或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0735-2368663、市人社局人职科2871338。

  (二)资格审查

  组织推荐报考人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政工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复审。个人报名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8月31日(星期三)前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相应减少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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