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遴选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由报考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报考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文字工作经历或财务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撰写的讲话稿、会计证等;
(5)《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28680275@126.com)。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遴选资格。
五、遴选步骤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用人单位可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
3.面试:笔试后,全部应试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统战部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转任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80275
纪检监督: 0731-28680283
原标题: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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