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甘肃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中共环县委组织部等9个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计划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环县委组织部2名,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名,环县希望工程办公室1名,环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1名,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名,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名,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名,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名,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选调(选聘)条件
(一)选调(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一般干部(不含未转正的服务期人员,教育、卫健系统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年限满3年(2017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
4、热爱选调(选聘)岗位工作,并符合《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所列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三、选调(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调(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提出选调(选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6日—27日,共两天。
2、报名地点:环县委组织部202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加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张,经现场审查资格合格的填写《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行政或参公单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1份。每人只允许报考其中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选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4:1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3、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文字功底及公文处理能力等。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填写的为准。
3、面试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调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分岗位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1、考察时间:2020年10月20日。
2、考察方式:由环县委组织部牵头,环县纪委监委、环县人社局、选调(选聘)用人单位参与,共同组织进行。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量化打分。
考察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人员选调(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调(选聘)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选聘)岗位计划人数的,从报考该岗位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选调(选聘)
笔试、面试、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计算出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
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选聘)用人单位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环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表2: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环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5日
原标题:环县党政机关(参公)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sdj.gov.cn/apk/news.html?titl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id=63900&siteCode=298&from=tim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