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现将2020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区市县(园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区市县(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省、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市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5.除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含任职试用期)。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各遴选单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工作时间内)。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免冠1寸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详见附件3),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个别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工作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未按规定领取笔试准考证则视为放弃。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如面试后不能形成差额,面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四川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六)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调动
各遴选单位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733150
七、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7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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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xls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2020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gwyzl1/2020-09/15/content_c4115d52ae2e40bc8abe76bc00560b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