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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十堰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6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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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十堰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61人公告

【导语】2020湖北十堰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6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 有关要求:

(1)各遴选单位要安排好工作人员值班,做好对外公开的报考咨询电话接听解答。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报考人员对遴选职位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前电话咨询遴选单位。

(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市直各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对推荐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于2020年9月14日12:00前将《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2029室。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2日8:30—9月14日18:00。

2. 资格审查地点:各遴选单位(详细地址见附件1)。

3. 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各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选资格。各遴选单位按照报考人员提供的《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遴选单位须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调剂、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取消的遴选职位,允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遴选。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主管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各级党委(党组)3年内不得推荐其参加各级各类公开遴选。

(三)组织考试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证件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2.面试。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考生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按程序报批,批准同意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一般不得放弃面试,无故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该职位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武当党建网及各遴选单位官方网站公告。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各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研究决定与公示

1.研究决定。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试用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拟试用人选分别在武当党建网、遴选单位及试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核实后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生考察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选。

(六)试用与任职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职级)。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在遴选期间不得对其突击任职晋级,否则调动时不予认可,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1.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考生承诺书

4.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十堰市2020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wddj.gov.cn/show-57-261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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