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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灵宝市从事业单位中选调23人到乡镇财政所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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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灵宝市从事业单位中选调23人到乡镇财政所工作公告

【导语】2020河南灵宝市从事业单位中选调23人到乡镇财政所工作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乡镇财政工作需要,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3名人员充实到乡镇财政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从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3名人员到乡镇财政所工作,选调岗位为市财政局下属10个乡镇财政所(岗位明细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通知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lingbao.smx.gov.cn)和其他新闻媒体上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月7日,3个工作日。

(二)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不含2018—2020年选调人员)。

(三)选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会计系列助理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2019年1月以来不在岗人员或挂靠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选调人员工作期限为3年。

(二)财政全供选调人员持有,或在选调期间取得会计系列助理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直接办理相关选调手续;非全供选调人员在选调期内,取得会计系列助理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由市财政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每年按照所在乡镇财政所总选调人员的30%(名额计算按四舍五入办法核定),综合考核后择优聘用到乡镇财政所。

(三)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人事关系不变,其考核、工资晋升等手续由原单位负责办理。

(四)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具体工作由所在乡镇财政所负责,选调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不适应乡镇财政所工作、完不成乡镇财政所分配工作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形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选调人员在三年选调期满,未取得会计系列助理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原单位负担。

(七)工资待遇:差额供给编制人员被选调到乡镇财政所后,其工资待遇财政供给部分随本人转移到乡镇财政所,差额部分由乡镇财政所解决;选调人员工资由选调乡镇财政所按月发放。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委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三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2)现场报名时须填写完整的《灵宝市2020年从事业单位中选调人员到乡镇财政所工作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辅导班。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操作应用》,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时事政治及计算机操作应用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公布。

(三)奖励加分

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荣誉加分:

(1)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荣誉计5分;

(2)地(市)、厅级荣誉计3分;

(3)灵宝市级荣誉计2分;

奖励以表彰部门印发的文件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为准,各级协会、民间组织等各项奖励不计分,所有获得的奖励以最高荣誉一次性计分(即所有奖励、荣誉只能取最高荣誉计分一次,包括同级别荣誉也只能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

2.考核加分:

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计1分(2017—2019年度)

3.资格证书加分:

取得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4分,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6分,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8分。

4.个人加分=荣誉加分+考核加分+资格证书加分

荣誉加分、考核加分、资格证书加分情况,必须在原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奖励加分。

(五)公示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人员选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岗位,考试总分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先后为序。被选调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七)选调人员到乡镇财政所工作后5年内不允许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选调条件、选调工作程序和选调结果,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透明度,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398—8864916。

七、未尽事宜及选调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八、咨询电话

灵宝市财政局 0398—8866756

灵宝市人社局 0398—8864903

点击下载>>>

1.灵宝市乡镇财政所选调岗位明细表.xls

2.2020年灵宝市从事业单位中选调人员到乡镇财政所工作报名登记表.doc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从事业单位中选调人员到乡镇财政所工作的通知  20200903

文章来源:http://lingbao.smx.gov.cn/content-22-175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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