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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恩施州纪委派驻机构面向州直机关选调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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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恩施州纪委派驻机构面向州直机关选调70人公告

【导语】湖北:2016恩施州纪委派驻机构面向州直机关选调7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测评考察

  1、测评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评,主要测试报名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测评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测评准考证。

  2、成绩查询。8月9日后,可在恩施州纪检监察网站、恩施州党建网查询测评成绩。

  3、阅卷工作。由州纪委聘请第三方实行封闭式阅卷。

  4、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考察、体检

  1、考察。采取1:1.5差额考察的办法,由州纪委统筹派驻纪检组组长组成考察组。根据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及选调人数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考察组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情况或选调生报考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2、体检。体检由州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测评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州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州纪检监察网、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拟录用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研究确定递补人选。录用审批后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州纪委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州纪委组织部 8410881

  原标题:州纪委派驻机构2016年面向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恩施州委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恩施州纪委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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