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河北邱县选调在外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引导和鼓励更多邱县籍在外人才回邱服务家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邱县籍在外工作的公务员(选调生)回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邱县籍在县域外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2、邱县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县域外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3、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非邱县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为县域外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服从组织领导,作风过硬,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通过公开招录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选调生);
3、科级及以下公务员(选调生),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请选调人员为科级干部的,将根据职数空缺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安排。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工作安排原则
按照“空编安置、人岗相适”原则,重点选调一批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安排到综合性行政部门工作,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服从组织部门分配。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持普通高校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市民中心主楼740室)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申请时递交《公开选调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网上申请的,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gwyzj2020@163.com邮箱。
《公开选调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请到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uxian.gov.cn)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核。邱县县委组织部向申请人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借档函》,对申请选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合格的,确定初步选调人选。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统一安排时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邱县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有关单位意见。考察中发现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情况,或影响选调的,终止选调后续程序。
(六)公示及调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邱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开邱县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工作在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仅适用于2020年度选调工作。
本公告由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350030(工作日)
0310-8362631(夜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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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7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邱县籍在外公务员回邱县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uxian.gov.cn/xwzx/gggs/202008/t20200827_1360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