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四川通川区部分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考调人员4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流动机制,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切实加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考调一批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本次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共考调工作人员43名,其中公务员(参公)29名,事业单位14名,其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岗位:全区范围内区级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参公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岗位);
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全区范围内区级及以下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2.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最低服务年限及个人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其他条件
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除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外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符合相同的经费渠道和公益类型(可顺向交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纳入考调范围。
(四)不得考调的情形
1.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招录公告、录(聘)用文件或政策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未满的。
6.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9: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考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区人社局会议室。
3.报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在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和填写完整的《达州市通川区2020年部分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供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组成资格复审组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调全过程。
(二)笔试
1.采取应用写作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2020年9月11日14:00至17:00在区人社局领取。
3.开考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比例达到1:2的岗位组织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考调。对同一单位招录多个岗位或同一岗位招录多人,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商招录单位缩减或取消部分岗位,将报考人员统一调剂到所保留的招录岗位)。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2:1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等额考调者笔试成绩低于参加笔试考生平均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3.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得办理考调手续。
(四)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按岗位名次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