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云南德宏州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德宏州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州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2020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州委政法委: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
(二)团州委:办公室综合岗位2名(男女各1名);
(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管岗位1名;
(四)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岗位1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
(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岗位1名;
(六)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经济运行工作岗位1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德宏州2020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报名范围
德宏州县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宏州州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派出机构等)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等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转任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回避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绩评价、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l:5。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相应递减遴选人数及裁减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机关急需补充工作力量的,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最低可放宽到1:3。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只能选择1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下载。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11日,上午 8:30- 11:30,下午14:30- 17:3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到报考职位所在单位报名。
州委政法委:芒市阔时路24号,联系电话:2112610;
团州委:芒市勐焕路3号,联系电话:2121162;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芒市阔时路58号,联系电话:2121119;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芒市勇罕街3号,联系电话:2111119;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芒罕路32号,联系电话:2121969;
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联系电话:2122667。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奖惩情况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档案管理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
(4)《德宏州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6)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本人签字按手印)。
4.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5.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遴选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报考人员,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 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 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为确保正常参与后续遴选流程,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避免跨省流动,防止健康异常影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