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甘肃天水武山县县直部门单位遴选3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决定开展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 一级科员及以下职位。一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2. 九级职员及以下职位。一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和服务期满项目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干部。
具体遴选职位见《武山县县直部门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干部,服务期满且工作时间较长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科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除《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紧缺人才、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奖励(限工作方面)、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或其中一方在乡镇工作满10年的,可放宽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 参加工作2年以上(项目人员需参加工作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1日。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 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等。具体要求见《武山县县直部门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擅自调整服务单位的;
7.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 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参加遴选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四)事业干部不得参加行政岗位、参公岗位的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参加事业单位遴选,但需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三、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个人最多可报2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息),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地址:城关镇南滨河路县委原老干局院内)。
报考者经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填写打印《报名表》一式3份(须单位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者属二级单位的还需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县级以上获奖证明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定基础资格分。基础资格分计算方式为年度考核分+表彰奖励分。
年度考核分(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确认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准):近5年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等次得10分。
表彰奖励分(以表彰单位级别为准,仅限工作方面获得的奖励,按获得的最高层次奖励选一次加分,不含学习、学术和竞赛等方面的奖励):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得50分,获得过市级表彰奖励得30分,获得过县级表彰奖励得10分。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应试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 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照基础资格分1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笔试者的成绩,按照每个职位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报考的2个遴选职位均入围面试的,只能参加排名靠前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基础资格分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