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贵州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十、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牵头,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十一、体检
由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确定是否进行体检。若需体检的,遴选单位在考察结束时将需体检的遴选职位报组织人事部门,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十二、调动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调出单位党委(党组)按程序免去调出人员现任职务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县组织人社部门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调动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遴选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遴选;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遴选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遴选。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遴选。参加遴选人员需承诺和提供健康证明。(详见附件4、附件5)
不得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十四、其他事项
(一)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遴选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遴选调入县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遴选职位(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遴选调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经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管理,并按调入单位所聘用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对遴选到县直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的人员,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当月及时研究确定调入人员的职务职级(岗位),对暂未明确职务职级(岗位)的遴选人员,暂按无职务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待明确职务、岗位后再进行调整。
十五、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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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原标题:剑河县2020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jhx.gov.cn/zwgk/xxgkml/jcgk/rsxx/202008/t20200825_62711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