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贵州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县直机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促进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干部有序流动,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剑河县2020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方案的批复》(剑府函〔2020〕273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遴选49名工作人员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事业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9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 、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我县非领导职务干部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师限报考本系统内的遴选岗位,教师遴选工作另外进行。医务人员限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二)遴选条件
1.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的还需目前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或信访反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遴选信息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岗位和党群系统事业遴选岗位的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其他事业单位遴选岗位的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每人限报1个职位;
(5)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
4、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加分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不同项目累计加分,所加分值直接计入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分值。具体为:
1.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获优秀一年的加0.5分。
2.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的,按国家级5分、省级3分、州级2分、县级1分予以加分,受同一事项表彰的只能取最高级别表彰的加分,不得重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