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江苏扬中市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的通知》(扬组〔2020〕11号),决定开展扬中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拟选调职位简介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扬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至2020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选调职位简介表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制定选调方案
各部门、高新区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职位特点,视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方案,对外公布,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部门、高新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提出拟选调人选
各部门、高新区按照选调方案,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由各相关部门、高新区负责解释。
三、其他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133218,中共扬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8323494,扬中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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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扬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原标题:扬中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yzdj.gov.cn/info?id=3864853468857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