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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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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导语】2020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了进一步优化莲都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共推出35个岗位,其中4个岗位面向在莲都区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专项选调。

选调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主要面向莲都区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部分面向莲都区外丽水市范围公务员,选调岗位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主要包括: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莲都区乡镇(街道)干部、区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干部、区级机关抽调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工作的干部等,特别是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莲都区范围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面向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莲都区外丽水市范围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符合当地组织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

(5)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20年12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12时-2020年8月22日上午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12时-8月22日下午18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login/login_qt.ht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下载并填写《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选调单位有要求的相关材料拍摄成图片或者扫描成文件后,通过钉钉、办公助手或电子邮箱发给报考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重复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经初审后,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该岗位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不予以开考。核减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成绩占总分数的40%。笔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1:2开考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认面试入围人员)。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商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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