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10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环节的疫情防控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通知。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考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预计10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遴选计划数5倍的比例,其它职位按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10月上旬,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发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在10月中旬组织实施。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②《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④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⑥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的3倍和该职位复审合格人数的差值,在本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等额递补,末位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予以同时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简称“测试”,下同)的职位,在资格复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遴选单位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有关安排由遴选单位通知有关考生,遴选单位可以划定测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测试前随测试安排一并通知考生,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拟于10月下旬组织实施。面试前3日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面试前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遴选计划数不到5名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1”;对遴选计划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2”。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差额考察。
对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规定的进入考察人数的,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办法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遴选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考生经历等情况,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