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河南鹤壁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决定组织实施部分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市直5个机关共计划遴选公务员20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河南省省辖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省级公务员登记备案(参公登记备案)人员。
2.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中央驻豫单位设在河南省省辖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含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考公告及与本次遴选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发布。各单位的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鹤壁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一)提交报名申请。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遴选工作中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19日17:00,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鹤壁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要求报考人员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审核比对。
(三)查询初审结果。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8月19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鹤壁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并于2020年8月2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计划直至取消遴选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遴选工作网站上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市委组织部于2020年8月26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鹤壁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3),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于2020年8月27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话(0392-3336601)进行咨询。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考试当天自觉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情况可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