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贵州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遴选教师10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县乡镇及以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102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剑河县2020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方案〉的通知》(剑人社通〔2020〕6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面向基层、德才兼备、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剑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剑河县委编办、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配合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详见《2020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县内乡镇及以下学校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城关学校教职工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办事严谨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3.2020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教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6.各学段各学科有专业要求的以《2020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祥见附件4)。
7.除具备上述6个共性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其他报考条件等(详见《2020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被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未经所在单位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7.达不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标准的。
8.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遴选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12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5227633。
3.报名时需交材料:
(1)《2020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当场查原件)。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标准彩色照片2张。
(5)《2020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1份。
(6)按照业绩量化表提供近三年的业绩材料。报名当日必须提供业绩量化项目材料,否则视为无,以零分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
格审查结果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加分
1.年度考核: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考核为优秀的,每获优秀学年度的加0.5分。
2.业务技能: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教学技能 (优质课)、课题和论文等,按附件3 分值栏加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能超过3分。
3.表彰奖励: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间获得的奖项,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州级1.5分、县级1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0.5分、乡镇党委政府级0.2分予以加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3分。受同一事项表彰的只能取最高级别表彰的加分。
4.教学质量:取2016至2017和2017至2018两个学年度,按学科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加分(教学质量奖不分等级的按学科二等奖核算),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能超过2分。
加分事项详见《2020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