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云南)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过程。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根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3.学历认定。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指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定的程序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4.资格复审所需要材料按如下提供,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4)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6)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五)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5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六)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遴选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组织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进入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遴选。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遴选单位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遴选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遴选单位统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遴选单位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的,须于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拟遴选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
在规定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经与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后,按干管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对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对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74-3123435;0874-3126618(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74-3215780(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市委组织部电话:0874-3128969(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本公告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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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委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qjrs.cn/show_qj.asp?Twzbh=1&id=15715&l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