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西:2016年抚州市市直单位遴选6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成绩可不作为最终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对外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地点为抚州党建网(www.fzdj.gov.cn)、抚州人才网(www.fzrc.net)、抚州人事考试网(0794.jxpta.com)等有关新闻和网络媒体。
(九)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在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
(十)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对外公布的联系人负责解释(具体详见遴选岗位职位表)。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4-8276687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94-822212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附件1:2016年抚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doc
附件2:2016年抚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doc
附件3: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分类目录下载).doc
附件4:2016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