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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洞口县综治中心、洞口县法学会选调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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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洞口县综治中心、洞口县法学会选调6人公告

【导语】2020湖南洞口县综治中心、洞口县法学会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1.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方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县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

1. 确定体检人选。按考生成绩,依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分数相同多选一时,依次为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声明。在通知体检时间内不参加体检、也不出具书面声明的,视为放弃。选调单位依据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

2. 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4.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照实收取。

(五)考察

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经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考试、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文秘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分数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然后,由选调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七、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如果报考人员隐瞒其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报名、参考资格,并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报考期间至考试结束,由选调单位建立报考人员个人健康动态档案。每位报考人员需配合选调单位,按要求报送健康情况。

八、纪律监督

1. 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 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 本次公开选调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

洞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0739-7220370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洞口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739-7226888

洞口县人社局 0739-7222958

点击下载>>>附件1-4.doc

1.洞口县综治中心、洞口县法学会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2. 洞口县综治中心、洞口县法学会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3.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4.单位工作证明

中共洞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洞口县综治中心、洞口县法学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kdj.gov.cn/html/2020/08/06/26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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